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 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 妻子同产坐 之,及为收 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 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 所以累其心,使 重犯法, 所从来远矣。 如故便。” 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 既不能导 ,又以不 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 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 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 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 令。”... 更多 >>